对于药厂来说,特别是药厂的净化车间,由于净化车间基本都是密闭车间,一旦发生火灾,那么在很短的时间内,车间内的温度就会上升到很高,并且由于净化车间的特殊性,导致很多消防设施难以进入,所以在药厂设计环节中的消防设计就非常重要了,下面华盛兴邦就谈下药厂设计之消防设计的注意事项。
1、在药厂设计中,制药厂房的安全防火要根据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及存储的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数量及其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和生产过程的性质等情况来确定。
2、在药厂设计中,对于化学合成原料药的生产厂房,其建筑物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对于原料药的结晶精制、干燥等工序以及制剂生产用洁净厂房,耐火等级要求不低于二级,建筑构配件耐火性能应与甲、乙类火灾危险等级相适宜。
3、在进行药厂设计的时候,一般厂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均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得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4、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5、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宜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6、在药厂设计中,药厂洁净厂房同一层的外墙应设有通向洁净区的门窗或专用消防口,以方便消防人员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