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药厂设计来说,在空气洁净度的测定方面,我国的《空气洁净技术措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空气洁净技术原理》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方法,这里着重就上述“规范”和根据美国环境科学院工作部RP-50委员会对209B标准的全面修订意见及标准209D,对有关测定步骤和方法加以比较说明。
关于采样点数目的比较
一、“规范”规定:
(1)在药厂设计中,垂直单向流洁净室和非单向流洁净室的测点都布置在离地面1.0m高的工作区平面上。水平单向流洁净室的测点布置在第一洁净工作区内。
(2)测点间距为0.5~2.0m,单向流洁净室测点总数不少于20点;非单向流洁净室面积不超过50m2时布置5个测点,每增加20~50m2测点则增加3~5个。
(3)每个测点连续测定3次。
二、“209D”规定:
(1)任何被检测的洁净区采样点数目不少于2个,如果位置允许,采样点则均匀分布。
(2)总采样次数至少为5次,每个采样点上可以采用不同的采样次数,例如罩子状的小洁净区中,应有2个采样点,进行1与4或2与3次采样。但最好每点进行1次以上的采样。每点的采样次数应在采样之前决定,不允许在测定过程中调整次数以试图取得低于级别界限的平均值。
(3)在药厂设计中,对于单向流洁净室,采样平面应选在洁净工作区的上边界,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由于不存在明显的进风面,可以选择不同高度的几个平面,但是采样点应在这些平面上均匀分布。
(4)在药厂设计中,对于单向流洁净室,每个采样点可以代表不小于25ft2(2.32m2)的送风面积,而非单向流洁净室采样点数等于室面积(ft2)除以级别数的平方根,且不少于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