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资料包括制药车间外部资料和制药车间内部资料。
(1)制药车间外部资料包括:
A、设计任务书;
B、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
C、本车间与其他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等之间的关系;
D、工厂总平面图和厂内交通运输。
(2)制药车间内部资料包括:
A、生产工艺流程图;
B、物料计算资料,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数量和性质,废水、废物的数量和性质等资料;
C、设备设计资料,包括设备简图(状和尺寸)及其操作条件,设备一览表(包括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式、材料、数量、设备空重和装料总重,配用电机大小、支撑要求等),物料流程图和动力(水、电、汽等)消耗等资料;
D、药厂工艺设计部分的说明书和工艺操作规程;
E、土建资料,主要是厂房技术设计图(平面图和剖面图)、地耐力和地下水等资料;
F、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防火防爆等资料;
G、车间人员表(包括行管、技术人员、车间分析人员、岗位操作工人和辅助工人的人数,最大班人数和男女的比例)H、其它资料。
二、药厂设计规范和规定
药厂设计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三废”排放标准》等。在上述规范和标准的指导下进行以下工作:
(1)确定制药车间的防火等级;
(2)确定制药车间的洁净度等级
(3)初步设计;
(4)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