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于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包括港口、车站、仓库),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应根据建设单位就劳动安全提供的资料、条件以及提出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因此,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业安全卫生方面相应的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职业安全卫生措施不得削减,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有良好的劳动条件;制药厂设计单位要对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负责。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拟建设项目的劳动条件同时做出论证和评价;在编制制药厂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在制药厂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有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安全与预防职业危害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负责;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有关措施和内容。
工艺专业在制药厂高阶段设计时需提交以下涉及劳动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内容的设计文件,并应落实于施工图设计中。
①分别提出生产过程中需索取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
②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原料、材料、中间体、副产物、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③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电离、电磁)、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④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种类、型号、数量。
⑤工艺和装置中,根据全面分析各种危害因素确定的工艺路线,选用的可靠装置设备。
⑥从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设置的泄压、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说明危险性放大的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及应急措施。
⑦扼要说明在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尘毒的名称,原尘毒危害情况以及防止尘毒危害所采用的防护设备、设施及其效果等。
⑧经常处于高温、高噪声、高振动工作环境所采用的降温、降燥及防振措施,防护设备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
⑨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⑩重体力劳动强度方面的设施。
还有,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主要危害所采取的治理措施的专题报告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