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华盛兴邦给大家介绍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设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期与筹建期间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根据我国现行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建设投资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形成固定资产,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一)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包括各种厂房、仓库、生活用房等建筑物和铁路、公路、码头、围墙、道路、水池、水塔、烟囱、设备基础、地下管线敷设以及金属结构等工程费用。
(二)设备购置费
包括一切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购置费用。
(三)设备安装工程费
有的设备需要固定安装,有的设备需要现场装配或连接附属装置,需要计算安装费用,内容包括运输、起重、就位、连接设备的管线敷设、防护装置、被安装设备的绝缘、保温、油漆以及设备空车试运转等。
(四)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这一项包括车间及化验室等配备的,达到固定资产的各种工具、仪器及生产家具的购置费。(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按规定应在项目投资中支付,并列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与补偿费(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单位管理费(含建设单位开办费)、研究试验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其他费用、专利权、商标权、供电贴费(电增容费)和供水贴费(水增容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建设期利息等。对后几项费用作以下说明:
(1)预备费是指在投资估算时用以处理实际与计划不相符而追加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前者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设计、施工阶段必须增加的工程和费用,后者是因在建设期间物价上涨而引起的投资费用的增加。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根据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执行,制定该条例的目的在于,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该条例。国家禁止发展的投资项目也不适用该条例。目前,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财税字[1999]299号)。
(3)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在建设期内因使用外部资金而支付的利息,建设投资借款的资金来源不同,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国内借款利息的计算比较简单,国外借款利息中还要包括承诺费、管理费等。西方学者一般将建设期利息称为资本化利息。为简化计算,承诺费等一般不单独计算,而是采用适当提高利率的方法处理。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建设期利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为简化计算方法,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