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计问答下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1-05 16:14

1、某些木器加工车间,因工艺要求,需通过吊轨进入喷漆操作台,操作台面积较小且分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是否将喷漆区域封闭?如果不封闭是否可按丙类厂房设计(建规3.1.2条)?

答:应将喷漆区域封闭。根据GB50016-2014第6.2.3条的规定,在建筑设计中,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应进行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2、不能自然采光通风的封闭楼梯间设置机械通风是否可行?

答:一般情况下都要执行防烟楼梯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中150页图示2所示内容的,如:二、三层的不符合网点的其他建筑,在条件不能满足时,可按150页图示2所示内容的方法进行设计,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2条的规定。

3、两个均满足单独疏散条件的防火分区,其通过走道相连通,此走道上的甲级防火门是否需要做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答:是。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10条条文说明。

4、屋面机房等设备间直接开向屋面的门需不需要为乙级防护门?

答:原则上需要设甲、乙级防火门,因为设备需要被保护。

5、一个17层的建筑,一二层是小商铺,三层是办公,四~十七层是住宅,是否按照套内商业的楼梯设计?办公楼是否应该做封闭楼梯间?

答:商业的楼梯设计应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7.10条表中的“其他建筑楼梯”即:0.26*0.17进行设计;办公楼应该按照封闭楼梯间进行设计,详见GB50016-2014第5.5.12条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6、20层的一类公共建筑,1~2层为商业,3~20层为办公,商业在办公投影范围之内,商业与办公均独立疏散,且商业与办公之间的楼板、上下层开口距离均满足防火构造要求,二层商业部分的人员疏散宽度是否按照《建规》第5.5.21条建筑层数为2层的折算系数来设计?商业内部的楼梯间是否可以按照封闭楼梯间设计?

答:可以按2层的折算系数计算疏散宽度;商业内部的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详见GB50016-2014第5.5.12条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多层住宅设置地上储藏室,储藏室走道与楼梯间之间设置乙级防火门,储藏室与上部住宅一样,均通过门厅这一个安全出口疏散,是否可以?

答:可以。

8、多层住宅首层经常设计为储藏室(用户可用来停放车辆或杂物),面向内部小走廊开设的门的耐火等级怎么确定?面向室外的门是否可以根据建规6.4.11.2的规定设计为卷帘门?

答:面向内部小走廊开设的门应符合GB50016-2014第6.2.3.6条的规定,靠外墙的外侧的门可以采用卷帘门。

9、消防救援窗口需在每个外立面设置还是可以只考虑在消防扑救面考虑?多层公建周边无消防车道时如何设置?

答:每个分区不少于两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应设置消防车道。

10、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供的普通消防车转弯半径为r1=9.0米,是否要求消防车道转弯处内半径也要达到r0=9.0米?

答: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3.2.6条条文说明。

11、消防救援口的设置只在单面间距20米,还是围绕建筑物周圈设置?单面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在救援口的设置上是否有区别?

答: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位置与登高场地相对应,详见GB50016-2014第7.2.5条规定。

12、屋顶屋面板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没有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设计时可以不做设计(在钢结构厂房项目中常遇到此类问题)?

答:有要求,详见GB50016-2014第3.2.16和3.2.17条规定。

13、多层公建,每层面积不超一个防火分区,但是2层面积叠加就超,这样怎么划分防火分区?如果楼梯间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可以采取其它措施吗?

答: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GB50016-2014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应设置封闭楼梯间,详见GB50016-2014第5.5.13条的规定设计楼梯间。

14、沿街建筑四周均设有消防车道,但长度超过160m,是否需要在沿街中间开设消防车道?

答:是,规范GB50016-2014第7.1.1条已明确要求。

15、地下商场,一个防火分区需要2个出入口,开向相邻防火区的门算一个吗?

答:必须满足两个安全出口,如确有困难时应符合GB50016-2014第5.5.9条的规定。

16、商场建筑每层为多个防火分区时,通至屋面的楼梯数量应如何把握?按每防火分区一个还是整个建筑两个即可?

答:每个防火分区宜不少于一部,还应满足JGJ48-2014第5.2.5条的规定。

17、公共建筑多个防火分区,本防火分区满足两个出口,但疏散距离不满足,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甲级防火门是否可视为计算疏散距离的安全出口?

答:可以借用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8、按建筑防火规范5.5.9条规定,1000平以下的防火分区之间可以借用疏散宽度,只要满足此条规定即可,当防火分区面积大于1000平时,疏散宽度各自满足的情况下,疏散距离是否可以借用?

答:可以。

19、附设在地下车库建筑内的设备用房是否必须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能否借用住宅储藏室的楼梯疏散?

答:与本防火分区无直接相关的设备房应单独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方米。设备用房可以借用住宅储藏室的楼梯疏散,但应符合GB50014-2014第5.5.9条的规定。

20、商业服务网点的门、窗、洞口与住宅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是否执行《建规》6.2.5条满足1m的规定?

答:符合GB50016-2014第5.4.11条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条件的网点,应满足1米。

21、室外疏散楼梯的定义,从哪部分算起周边两米内无洞口,上下左右都算吗?

答:楼梯的上、下、左、右都算,见GB50016-2014规范图示。

22、说明中建筑高度如何标定,屋面标注屋面结构层、面层还是设计标高?

答:屋面面层,详见GB50016-2014附录A规定: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