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划分的注意之点
(1)按不同的品种划分
因为“无菌药品”、“生物制品”等不同品种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对交叉污染的防范不一样
(2)按不同的剂型划分
因为剂型对净化空调的参数方式的要求不一样。
(3)按不同的洁净度级别划分
因为不同级别的参数、风量等不同。
(4)按楼层或平面分区划分
因为这样便于布置管道和机房。
(5)按运行班次划分
因为这有利于节能和管理。
二、需要独立系统的对象
下列药品的生产,其净化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
(1)β-内酰胺结构类药物。
(2)青霉素等强致敏性药物。
(3)避孕药。
(4)放射性药物。
(5)抗肿瘤类药品。
(6)强毒微生物及牙胞杆菌制品。
(7)其他特别需要防范的有菌有毒操作区。
这些药品生产的流水线开口附近应有单向流百级洁净空气保护。
要特别指出的是,生产青霉素类高致敏性药品,不仅要有独立的空调系统,还要有独立的厂房与设施。
如果整个青霉素厂房是独立系统,则作为致敏物质发生源的分装车间,在其主要发尘点上应有排风,洁净车间回风口上应设置有中效和亚高效过滤器。
如果分装洁净车间也是独立系统,则只要有排风就可以了,其余为本洁净车间自循环回风,回风口上应有中效过滤。当然以这样做最好。
对于没有安或无法安排风的已建好的分装车间,必须在回风口上安中效和高效两道过滤器才能使用。
三、不能用循环风的对象
(1)产生易爆易燃气体或粉尘的场合(例如溶剂的原料药精制、烘干固体物料的加工、压制、灌装等)。
(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合(如生产放射性药品、病原体操作或产尘量大的工序
(3)有可能通过系统混药的场合(如多品种生产的片剂车间)
(4)有可能通过系统交叉污染的场合(如药厂实验动物房饲养室)
四、需要负压的对象
(1)青霉素等高致敏性药品的精制、干燥特别是分装车间。
(2)强毒、致病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车间。
(3)产尘量大的如口服固体制剂的配料制粒和压片等操作室。
这些车间为防止受室外污染应保持微正压,为防污染相邻房间,应与邻室保持相对负压。
五、排风需要高效过滤器处理的对象
生产青霉素、激素、抗肿瘤药、放射性药以及强毒微生物等的排风,应经高效过滤器净化处理。排风管路上还应安装有中效以上过滤器和逆止阀,以防止倒灌和对高效过滤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