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厂厂址必须有建厂所必需的足够面积和较适宜的平面形状,这是能否建厂的基本条件,也是对油厂厂址的最基本的要求。油厂的厂址必须有满足其建设和生产所需要的足够的面积。油厂所需要的面积与其类别、性质、规模、设备、布置形式、场地的地形及场地外形等多种因素有关,同时也与油厂的生产工艺过程、运输方式、建筑形式、建筑密度、建筑层数以及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等因素有关。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油厂对油厂厂址面积的要求不一样。工业企业场地面积一般应包括厂区用地、渣场用地、厂外工程设施用地和居住区用地几部分,并应考虑工业企业建设阶段所需要的施工用地。对油厂厂址面积的要求,在油厂厂址选择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场地的有效面积必须使油厂企业在满足生产工艺过程中货物运输和安全卫生要求的条件下,能够经济合理地布置厂内外一切工程设施,并为油厂的发展留有余地和可能。
二、一般讲,厂区应集中于一处,不要分散成零碎的几块,以利于新建油厂各种设施的合理布置,利于投产后各部分间的相互联系和管理。
三、在选择的厂区范围内,不应受到铁路干线,山洪沟渠或其他自然屏障的切割,以保证厂区面积的有效利用和油厂各种设施的合理布置。
四、渣场、厂外工程设施和居住区是厂区以外的另几项用地。如果有,应同时考虑和选定,并应注意如下几点。
1、渣场的位置对于厂区和居住区来说,其方位和距离均应合理适宜,其面积(体积)应在开展综合利用的前提下满足渣量堆存的要求。
2、厂外工程设施是指独立于厂区以外的工程,如铁路专用线、公路专线、港口码头等,其用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国算,不应放大也不应减小,以免造成浪费或不能满足工程设施的建设要求。
3、居住区用地应根据企业规模及定员,按照国家及各省市的定额规定国算,其位置应布置在工业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保持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以有利生产,方便职工长期定居的需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