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洁净手术室规模
1、洁净手术室设置洁净手术室间数应根据医院类型、床位数和年手术例量核定。
2、洁净手术室应规定和控制室内医护人员的设定人数,设计负荷以设定人数为基础。当不能提出设定人数时,设计负荷可按以下人数计算:1级12人~14人,Ⅱ级10人~12人,Ⅲ、Ⅳ级6人~10人。
二、洁净手术室卫生学要求
1、洁净手术室功能布局应合理、符合手术无菌技术的原则,并应做到联系便捷、洁污分明。
2、洁净手术室房间静态空气细菌浓度及用具表面清洁消毒状况是卫生学的基本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的规定。
3、洁净手术室人流、物流由非洁净区进入洁净区应经过卫生处置,人员应换鞋、更衣。医务(包括医护技、卫生、管理等)人员与患者进出口宜分设。
4、手术使用后的可复用器械应密封送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理。医疗废弃物应就地打包,密封转运处理。
三、洁净手术室医疗流程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通过,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应在非洁净区换鞋、更衣后,进入洁净区,医护人员应在手清洁卫生后进入手术室,术前穿手术衣和戴手套,术毕应原路退出手术部。
2、病人从非洁净区进入后,应在洁净区换洁车或清洁车辆,并应在洁净区进行麻醉、手术和恢复,术后退出手术部至病房或ICU。
3、无菌物品应在供应中心消毒后,通过密闭转运或专用洁净通道进入洁净区,并应在洁净区无菌储存,应按需要送入手术室。
4、手术使用后物品进出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可复用器械应在消毒供应中心密闭式回收,并应在去污区进行清点、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和包装,灭菌后的复用器械应送入无菌储存间,并应按要求送入手术部。
B、可复用的布类手术用物应在洗衣房密闭式回收,并应清洗、消毒、集中送回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检查、包装和作灭菌处理,灭菌后应送入无菌储存间,并应按要求送入手术部。
四、洁净手术室功能平面
1、洁净手术室平面布局应有利于提高医疗效率,并应按用房功能划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
2、更衣室应分换鞋和更衣区;卫生间、淋浴间应设于更衣区前半部分
3、医护人员更衣区合计面积按实际使用人数每人不宜小于1m2计算,更衣室不应小于6m2。
4、车辆卫生通过区域或换车间应设在手术部主入口,其面积应满足车辆回旋尺度和停放转运的要求。
5、病理速检室紧邻洁净手术室时宜设与洁净区走廊相通的传递窗。
6、脱包间应位于紧邻洁净区的非洁净区,脱包后物品应立即传至脱包内间或洁净区。
7、护士站宜设于主入口。
8、手术台中心线应与手术室长轴重合,手术台安装基座中心点应为手术室长轴与短轴十字交点,头侧手术床床边距墙不应小于1.8m。主要术野应位于送风面中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