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药厂设计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职业安全和卫生设施必须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以保证生产安全和适度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②药厂设计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淘汰毒尘严重又难以治理的落后的工艺设备。
③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④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设计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
⑤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危害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⑥对事故后果严重的生产装置,应按冗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和备用系统,并保证在出现故障时能自动转化到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
⑦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水(液)和废渣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