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安全的基本原则与内容
①药厂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职业安全设施必须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以保证生产安全。
②生物制药工厂设计应对生产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设置报警并实施有效控制,设计安全监测系统及安全设施,以保证生产的安全及劳动者的作业环境。
③安全监测仪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的危险部位,应根据国内外同类装置已发生事故的教训及生产运行经验进行设计。
④生产装置安全卫生监测实施,主要是指为了预防事故及保护作业环境的卫生而设置的各种检测、控制、联锁、防护、报警等的仪表、仪器、装备设计时可按以下种类选用。
a.检测仪器:主要有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物位计、酸度计、浓度计、密度计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b.防爆泄压装置:主要有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易熔塞、放空管及通气口等。
c.火灾控制与隔绝措施:主要有阻火器、安全液封、止逆阀、火灾报警装置、蒸汽幕、水幕、防油堤、防火墙、抑制剂、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等。
d.紧急停车与联锁装置:主要有气体组分控制装置、液体组分控制装置、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混合比例控制装置及阻止助燃物混入装置等。
e.其他防护装置与设施:主要有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辐射装置等。
⑤事故通讯、信号及疏散照明设施,主要有电话、警报器、疏散标志及设施等
二、药厂设计中职业安全的主要内容
①药厂厂址选择设计时,充分考虑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发令、法规、标准要求,并结合生产原料、燃料、动力和能源供应以及水源、废物排放、交替状况、水文地质自然条件等厂址选择的设计要点开展设计工作,为良好的职业安全环境提供条件。
②药厂布置厂区总平面时,按照火灾、爆炸危险、粉尘、毒物的危害等级等安全卫生以及防火防爆等法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全面划分生产、生活、管理、辅助生产、储运、配套设施等区域,结合通风、水源、交通、公用实施等外界环境条件,开展设计工作。
③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结合各种物料、原料的理化性质和生产、储运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合理设计生产建筑物及构筑物、仓储建筑物、民用建筑的建筑结构及安全设计实施。
④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等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依据不同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等级要求,设计电气、照明、仪表、安全监测、防雷、防静电、报警等安全设计设施。
⑤根据工艺流程、物料物性、生产场所危险等设计条件,按照有关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粉尘、防毒等安全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理选择泄压、阻火、通风、惰性气体保护、安全保险等安全设备、管件、装置。
⑥对于装置运行和操作时涉及职业安全最密切的工艺过程选择与设计、工艺物料分析及控制措施设计、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设计、工艺布置设计、管线系统设计等设计内容,须充分考虑防爆、防火、防腐蚀、防尘、防有毒物质逸散、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并结合有关法规的要求,反复检查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