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厂厂房安全阀的设置。在药厂厂房设计中,下列情况必须设置安全阀
①独立的压力系统(有切断阀与其他系统分开)。该系统指全气相、全液相或气相
连通。
②容器的压力物料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场合。
③设计压力小于压力来源处的压力容器及管道。
④由于不凝气的积累产生超压的容器。
⑤加热炉出口管道上如设有切断或控制阀时,在该阀上游应设置安全阀
⑥由于工艺事故、自控事故、电力事故、火灾事故和公用工程事故引起的超压部位。
⑦液体因两端阀门关闭而产生热膨胀的部位。
在不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
①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
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通入另一蒸
馏塔者除外)。
③可燃的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二、药厂厂房设计之安全阀的选型。安全阀形式和种类较多对不同场合,宜选用不同形式的安全阀
①排放气体或蒸汽时,选用全启式安全阀。
②排放液体时,选用全启式或微启式安全阀。
③排放水蒸气或空气时,可选用带扳手的安全阀。
④对设定压力大于3MPa,温度超过235℃的气体用安全阀,则选用带散热片的安
全阀。
⑤排放介质允许泄漏至大气的,选用开式阀帽安全阀;不允许泄漏至大气的,选用闭
式阀帽安全阀。
⑥排放有剧毒、有强腐蚀、有极度危险的介质,选用波纹管安全阀。